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贴膏药应遵守以下八项注意
发布时间:2016-10-30 14:46:36  

     膏药是家庭中常用的一种外用药,具有使用方便、价格低廉、疗效显著、不污染皮肤及衣服等优点,备受人们欢迎。但是贴膏药应遵守以下八项注意:

⑴患处有红肿及溃烂时不宜贴,以免发生化脓性感染,可根据病情贴拔毒膏。

⑵平时运动或劳动时不慎造成肌肉挫伤或关节、韧带拉伤时,不要立即用伤湿止痛膏、麝香追内膏贴于受伤部位。因伤后即贴不能达到消肿、止痛的目的。

⑶凡是含有麝香、乳香红花没药、桃仁等活血化瘀成分的膏药,孕妇均应禁用。特别是孕妇的脐部、腹部、腰骶部都不宜膏药,以免局部刺激引起流产。

⑷如果贴膏药后局部皮肤出现丘疹、水泡、自觉瘙痒剧烈,说明对此膏药过敏,应立即停止贴敷,并进行抗过敏治疗。

⑸穴贴膏药期间注意休息,活动量不宜过大,严禁房事,不要使用电热毯、热水袋,避免膏药移位、药膏流出污染衣被影响疗效。停止理疗按摩、针灸、牵引等治疗。

⑹每次取下膏药应清洗皮肤(洗澡后穴贴疗效更好),外涂“皮炎平”软膏保护皮肤,如果皮肤出现红肿瘙痒时,请不要紧张,暂停穴贴。除每天涂“皮炎平”或“肤轻松”4-8次外,可口服“扑尔敏”每天3次、每次8mg,休息2-4天。痊愈后再继续贴膏药。

⑺女性患者在月经来潮期间界停使用(尤其是腰骶椎停贴膏药3-5天),创伤性骨折前期、严重皮肤病等不宜贴膏药。

⑻未用完的膏药一定要密封好置于阴凉干燥处,以防药物挥发,如天气炎热,可置于冰箱中,膏药有效期两年,不宜和茶叶、食品存放在一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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